很多創作者會有的誤解是:
我的作品就是我。
但事實是:
你面對作品的態度才是你。
我常見到很多同學,
在作品被指出問題時,
花極大的力氣辯解,
甚至不惜說謊逞強,
好像如果不辯解說明清楚,
自己就會被認定是「沒用的創作者」。
但事實是,
創作者寫不出理想的作品是常態,
在我的合作經驗中,
無論編輯、製片、導演、合作漫畫家⋯⋯
都不會因為我交出的東西不理想,
就認定我是不合格的創作者。
在我自己發案後,
我更明確的知道,
真正決定「合不合格」的,
是創作者面對作品的態度。
他有沒有好好確認需求?
有沒有照需求工作?
他的態度認真嗎?
他面對回饋時是什麼狀態?
他能不能依回饋修正作品的問題?
有發現嗎?這些事情才是「你」啊,
是一個人面對工作、面對他人的態度,
這件事遠比可以被一修再修的作品重要太多了。
我們都不喜歡不承認自己錯誤的人,
不喜歡不負責任、說謊的人,
不喜歡不尊重別人的人,
不喜歡不講理難溝通的人,
為什麼要寧可犯下這些錯誤,
也要「捍衛作品」呢?
那根本不是捍衛,
只是嘴硬而已。
真正懂得捍衛自己的人,
是會承認錯誤、修正錯誤、據理力爭的人。
你該捍衛的不是作品,
而是做為人的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