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故事梗概(logline)?

如何寫故事梗概(logline)?

我們知道一個好的故事,應該要聚焦、容易理解,可以清楚看出主角是誰,主事件是什麼,每個情節都圍繞著主角、主事件打轉,不會旁生枝節。

想像有台濃縮機,我們把故事丟進去。幾百萬字可能有幾十集,於是變成幾萬字的「分集大綱」;再濃縮,就變成幾千字的「故事大綱」;再濃縮,變成500字內,業內通常就稱為「短綱」或「故事梗概」;濃縮到最後100字內,甚至一句話,就會被稱為Logline,或一句話短綱、一句話梗概。

無論怎麼濃縮,它應該都仍然是那個聚焦、容易理解的主角和主事件。

所以業界有句知名的話:好的故事應該要能一句話說完。而那句話,就是所謂的logline。

由上述我們知道,梗概和logline基本上只是字數的差異,所以我們在這篇文章就把它們當成同一個東西,來談談怎麼寫出好的梗概。

為什麼梗概這麼重要?

我們常開玩笑,租書店裡那麼多的言情小說,說穿了都是同一句話:霸道總裁愛上傻白甜秘書。哪怕其中幾本寫得特別出色,角色特別到位,對白特別精彩,但它的故事是什麼?霸道總裁愛上傻白甜秘書。

平庸的創意帶來平庸的故事,更糟的是,有人的故事連梗概都寫不出來,分不清誰是主角、主事件是什麼,那麼混亂的基礎自然也帶來混亂的故事,一個故事的好與壞,看梗概就能先看出50%。

很多人會不死心,覺得「不看全文怎麼知道」?很抱歉,我真心知道。

在我這些年的教學經驗中,已經數不清有多少學員想交他們寫好的作品請我回饋,我通常都會友善的建議:先把它寫成大綱吧。

很多學員堅持不肯,非要給我全文,或說:老師,我試了很久,真的寫不出大綱來。但從來沒有例外,這些作品最終成果都不盡理想。

梗概、大綱或許看不出一部作品有多好,但絕對看得出一部作品糟在哪。

當你寫了幾萬字,完成一部作品後,才感覺「哪裡怪怪的」,最後檢查發現梗概就有問題,那你要重寫,根本是天崩地裂。若能在幾百字內就事先發現問題,你改上十幾次也不會太困難。(當然煩是挺煩的)

在業界,大家都習慣依照梗概、大綱、分場、劇本這樣的順序一步步完成故事,就是希望確保每次改寫不要傷筋動骨,可以用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好的成果。

站在投資方和出版社的角度,每天面對海量的故事,如果每本都要讀幾萬字才知道故事是什麼,那是一件非常浪費時間又痛苦的事。有時送去的稿件梗概不吸引人,就可能直接被放棄了,根本沒機會輪到完整作品。

如何寫出好的梗概?

梗概做為故事的濃縮與骨幹,理想要達成兩個目標:

1. 創造吸引力:


我們很容易落入「解釋」的陷阱,把心思放在「怎麼把想說的故事說清楚」上,而忽略了更重要的目的:讓故事變得有魅力。

考慮到創作本身,我們應該想著怎麼讓故事更聚焦、更升級、更有亮點;考慮到提案,一個吸引人的梗概能為你的故事帶來更多的機會。

如果你的故事寫成梗概沒有吸引力,要思考的不是「我的故事本來就這樣」,而是可以試著想想「可以怎麼讓它變得更好」。

更好不等於背叛你原本的故事,而是在你原本故事的基礎上再加分。

2. 確立故事的主軸:


故事的基本組成是:主角+想要+行動+阻礙+轉折+結果。梗概特別聚焦在前四件事上,也就是主角和主事件(主要衝突)。

我們以《人在冏途》為例,它的Logline可能寫成:
一位高傲冷漠的大老闆(主角),在春運前夕因飛機停飛,被迫和一名熱情憨傻的農工踏上漫長又荒謬的返家之旅(主事件)。

我們從這句話就能明確知道這部作品的主軸是什麼,而如果你去看了全片,也會發現整部片雖然有更多豐富的細節,包含了主角的家庭關係等等,但都不會脫離這個主軸。

有時我們會把故事的主題和角色歷程也寫進梗概中,例如:

一位高傲冷漠的大老闆,在春運前夕因飛機停飛,被迫和一名熱情憨傻的農工踏上漫長又荒謬的返家之旅。在經歷路途中種種荒唐的人事物後,他意外發現荒唐的也許是他自以為勝利組的人生。

但這不見得是必要的,通常在提案中會有另一個欄位「創作概念」來說明主題,所以如果字數有限,可以在梗概上更專注在外在事件的說明。

相信看到這裡,很多人都會發現自己的logline寫錯了,最常見的錯誤,就是把logline寫成了標語。

例如很多人可能會把《人在冏途》的logline寫成類似:
天啊!回家怎麼這麼難!
你有多少年,沒有真正「回家」了?
你的春運,不可能比他的更冏!
回家難,找回真心更難。

這些寫法都是屬於宣傳文案,而不是故事梗概。

如同好的故事沒有標準範本,好的梗概也沒有標準格式,只要能做到上面的目標,你想怎麼寫都可以。但我們還是有兩個基本的模版可供參考:

1. 主角+想要+阻礙+行動+(代價)。


這就是上述《人在冏途》的例子,直接把故事的基本組成做為書寫的結構。

留意,「主角」不要只寫一個名字,因為名字本身並不具有任何訊息,我們在這個階段其實不太在乎他叫做王大吉還是林小華,請加上某個特質讓我們知道他與故事的關係。

想要是主角要劇中要完成的目標,它並不一定是主角的人生志向,就像《人在冏途》的例子,它可能是一個突發的狀況,一個主角必須解決的難題。

阻礙可能是具體的某個人事物,例如一個惡霸老闆;或是一個具有難度的任務,例如必須在時限內拆除炸彈。這個人與任務的難度有時是自帶的,對任何人來說都很難,有時則是與主角是誰有關,例如像《王者之聲》,一個口吃的王儲,必須進行一場激勵人心的合格演講。

行動可能是指任務本身,也可能是主角為了克服困難必須採取的下一步,例如《雞不可失》,一群警探為了逮捕惡名昭彰的毒梟,決定孤注一擲⋯⋯開一間炸雞店。

為了增加故事的緊迫感,有時我們會加上代價的說明,也就是主角如果沒有完成目標必須承擔的風險。例如《控制》,丈夫必須解開失蹤作家妻子留下來的謎題,否則將會被當成殺妻兇手。

這些例子都不是這些作品實際的logline,同一個故事可以有不同的logline寫法,重點還是回到怎麼寫能夠創造最大的吸引力與明確的故事主幹。

2. 觸發事件發生後,主角必須在⋯⋯(時限)之前達成⋯⋯(目標)以避免⋯⋯(代價)


這是另外一個實用的模版,相較於前一個版本比較關注主角,這個版本更關注「主事件」。

令人意外的是,有許多創作者發想故事都沒有「觸發事件」,而是陷在揭露角色設定與角色互動之中,讓整個故事缺乏主事件而變得流水帳。

這個模版的好處是,它提示創作者要有一個明確的觸發事件和主目標,讓整個故事有一個明確的軸線。

觸發事件指的是故事中的「有一天⋯⋯」,主角原本過著某個日復一日的生活,直到「有一天」發生了某件事,帶他脫離了日常,開始了故事的冒險。

我們舉一個相對比較生活化的故事為例:《穿著Prada的惡魔》。

加入時尚雜誌《伸展台》後,不懂時尚的小安必須在刁鑽老闆米蘭達發怒前搞定她出的各種難題,否則她將再也無法在紐約生存下去。

你會發現這個故事如果用前一個模組,會比較難寫成logline,而這個故事本身直覺上也沒有一個明顯的主事件,但透過這個語法的調整我們會意識到,「主事件」就是小安這隻小白兔來到時尚圈這個猛獸區本身。

這個模版的另一個好處,是它放入了兩個經常被創作者忽略,卻可以幫助故事更精彩的元素:時限與代價。這兩個元素可以幫助主事件的衝突變得更強,故事變得更緊張。

試想,如果我將上面的例子改成:加入時尚雜誌《伸展台》後,不懂時尚的小安必須努力克服刁鑽老闆米蘭達出的各種難題。是不是就緊迫感就少了許多?試著時限儘可能短,而代價儘可能的大,故事的張力就會更強。

可以練習找幾部自己喜歡的作品,電影、影集或小說、漫畫都可以,試著寫看看這些作品的梗概,一方面觀察高手的故事設計,另一方面也嚐試一下不同的寫法,怎麼樣能更好的表現出作品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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