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故事必定要有愛情線」這似乎已是商業作品中不變的定律,但其實如果退一步想,當你在經營一個「真實人物」時,難道真的不會有愛存在?
例如韓劇《信號》中,菜鳥女警官與老鳥男警官的愛情,難道不也是一個晚輩以前輩為目標的過程?他們愛得如此自然,就算女警官的角色被換成男警官(第一位女警官變成第一位大學畢業的男警官,一樣會面對吉祥物的歧視和欺負),整部片一樣會基情滿滿。愛情從來不是《信號》的重點,但當我們把愛情從《信號》中抽掉時,難道還會一樣好看?情感還能一樣飽滿嗎?我其實有點存疑。如果把愛情都換成兄弟情,那男主角和男警官,菜鳥與老鳥的戲,反而顯得重複累贅了。
而人做的許多選擇,不也大多是為了心愛的人而取捨嗎?人一生中會愛人,也會被愛。當戲劇是渴望與阻礙組成的一連串衝突時,一個不會愛人也不曾被愛的人,難道就真的能寫出一部動人的作品?
所以我覺得「寫故事必定要有愛情線」其實是個假原則,反而更像是一種提醒,提醒我們在書寫的是真實的人,提醒我們書寫真實的情感。說「我不想寫愛情線」而刻意避開愛情,某方面來說,就像「我不想讓角色發脾氣」而刻意讓角色不會生氣一樣古怪。
愛情可以不是故事的重點,但當一個角色從來沒有愛過也不會為了愛而煩惱時,反而成了一種特殊的人物性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