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劇基礎知識

故事需要細節,不能只有概念

對於習慣圖像說故事的人來說,
常常會想使用意象講故事,
在夢境裡與抽象的光影決鬥,
在幻想的空間被黑影追逐,
看見光、美麗的水池、溫柔的擁抱,
這些都是「意象」,
但它們都不是故事。

故事是用特例來表現通則,
用一個個案來表現共通的價值,
最好的例子就是中捷勇士說的:
「如果是勇者欣梅爾一定也會這樣做。」
勇者欣梅爾是一個特例、個案,
但他的故事代表著一個願意讓世界更好的人,
會在關鍵時刻替身而出。

這個關鍵時刻可以是路見不平時,
可以是看見有人哭泣時,
可以是在捷運上遇到持刀歹徒時。
勇者欣梅爾沒有搭過捷運,
但他的故事所傳達的精神,
讓讀者鼓起了在捷運上的勇氣。

如果我們現在有一個故事:
一個人身上纏著一團黑霧,
身旁很多人,
他們都纏著黑霧,
臉上都帶著冷漠,
看到旁邊有人受苦,
他們也無動於衷。
突然,一個人伸出手去牽起那個受苦的人,
他的心中有小小的燭火,
被牽起的人身上的黑霧消失了,
也產生了小小的燭火。
星星點點的燭光越來越亮,
黑霧就消失了,人們露出了笑容。

單就意象來說,
它與欣梅爾概念上相似,
但它能成為一個與欣梅爾相同的「故事」嗎?

我覺得這是當代藝術、視覺傳達者,
來學習說故事時常犯的錯誤,
因為視覺意象的說故事方式,
跟嚴格定義下的文本故事,
是兩套不同的審美系統。

傳統的故事,
是透過一個適當選擇的個案,
透過他特定的細節
他遭遇的具體困難
以及他所使用的具體解決方案
來傳達一個精神。
我們因為代入了故事角色,
所以會從他身上看到自己,
會去思考自己的困境與角色困境的共通處,
所以能夠把異世界的挺身而出,
跟在現實世界的挺身而出,劃上等號。

意象說故事的企圖,
就是想用去細節化的敘事,
來講一個通則。
但我們不需要通則,
通則太理性了,
我們需要感性,
故事需要的是具體細節,
誰,什麼地方,什麼時候,什麼事,怎麼了,為什麼,
用一個強烈的特例來觸動觀眾的情感,
因為情感接受了,理性才跟著接受。

故事就像一個例子,
我舉一個善有善報的例子,
讓你感動、讓你喜歡,
所以你也會相信善有善報,
我舉一個勇敢面對傷痛,
終於獲得幸福的例子,
讓你共鳴、讓你落淚,
於是你也願意勇敢面對傷痛,
因為你也開始相信,
你會獲得一樣的幸福。

意象是在這些具體細節具足之後,
可以額外加分的東西,
它能夠讓你說到傷痛時,
讀者感受到更強的傷痛,
讓你說到溫暖時,
感受到更多的溫暖,
但它無法獨立成為一個故事,
它像投籃的左手(你看,這個具體細節是一個多好的例子),
讓你的畫作幫故事加分,
發揮純文字無法企及的力量。

故事不是「你想畫的畫面」的串接器,
你要這樣使用故事是你的自由,
你不能只是用故事把畫面串起來,
然後希望我們買單。

一個好的故事每個零件之間會要有關聯
你為了畫一幅快樂的畫,
覺得一定要有綿花糖,
那你就要運用象徵的技巧,
把綿花糖變成一個重點物件,
而不是突然畫了個綿花糖,
然後要我們接受它代表著主角的快樂。

你為了畫一個賽道準備起跑的人,
喜歡那種聚精會神的張力,
那你就要說個跟賽跑有關的故事,
以跑者做為那個特例,
去講出跟他有關的事情。

你想畫中世紀帥氣的鎧甲,
那就要給我們一個好的理由,
讓你的故事出現在中世紀,
用中世紀的角色與價值觀。
它可以是其他故事的化身,
(大多數故事都是其他故事的化身)
例如龜兔賽跑,
於是你講一個沒有天份的騎士,
如何靠著努力,
在競技場上戰勝了體格、天份遠勝於他的驕傲騎士。

給讀者細節,讀者才會回以共鳴與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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