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創作者們,
能夠不要再把所有的事推給駭客了嗎?
駭客已經太偉大了。
有人被綁架了,
駭客一出馬,就找到嫌犯位置了。
WHY?
難道嫌犯綁架還自拍上傳IG?
有兇殺案發生,
駭客一出馬,就鎖定嫌犯了。
WHY?
難道兇手跑到PTT上發文自白犯案過程?
要是真的這樣,
警方也能查得到好嗎?
世界上的「懸案」,
大多都不是知道嫌犯但找不到人,
而是因為不知道誰是嫌犯啊。
有對象可以鎖定的話,
警方沒那麼飯桶好嗎?
不然警察都應該接受駭客訓練,
我們不需要名偵探柯南,
世界就再也沒有謎團?
而且好像任何一個駭客,
都可以隨意入侵銀行、警局的系統,
是當這些單位都紙紮的?
當這些單位都是電腦白癡?
只要白天上班當工程師,
晚上兼職當個駭客,就世界任你遨遊?
那白天還上班幹嘛?
需要錢就自己轉就好啦。
最基本的常識是,
如果一個技能,一個你我身邊的人都能俱備,
就不可能有任何一個有資源的單位,
對這些東西一點防範都沒有。
想管理你、統治你、比你強大的單位,
一定會想辦法,也有辦法擁有得比你更多,
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讓駭客在你的故事中神通廣大,
只會突顯你對電腦知識,
甚至對社會常識一竅不通好嗎?
我不是說不能寫駭客,
而是指「透過網路獲得資訊」並不等於駭客,
案件的線索也並不必然要是網路足跡。
《人肉搜索》做為一個100%使用3C產品畫面,
一部父親坐在電腦前搜尋失蹤女兒的電影,
整個故事都在網路世界發生,
他的循線追查,沒有駭客。
多數經典作品,警探步步追查,
尋找生活與人際關係的蛛絲馬跡,
也沒有駭客。
駭客只是一種方便,
如果故事的重點不在探案,
可以簡化搜索過程。
但方便當隨便就糟糕了,
你簡化的是自己的創作能力。
求求大家,放過駭客,也放過你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