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劇新人很常遇到一個問題,就是不愛想細節。
他們的角色沒有細節,只有一種概念,一種刻板印象。
角色也是「人」
好比說:壞警察。
壞警察有很多種,有的粗野蠻橫、有的奸詐狡滑、有的道貌岸然、有的好吃懶做。
你的壞警察是哪種?
如果他是粗野的壞警察,他是怎樣的粗野法?
他會對異性毛手毛腳嗎?他嘴巴不乾淨嗎?他有暴力傾向嗎?他會濫用職權嗎?
他的人際關係好嗎?
會對異性毛手毛腳的人,有時反而在同性間會受歡迎(因為大家都一樣壞),
會濫用職權的人,說不定人人愛戴,因為他會替大家爭福利(雖然不合法)。
他的家庭情況如何?
壞警察也可以孝順。壞警察也可以寵妻。壞警察也可以是好爸爸。壞警察也可以有好兄弟。壞警察也可以孤家寡人。
光是一百個壞警察,就有一百種不同的樣貌。
更何況是「人」?
無論你寫什麼角色,一定要把一件事放在心中,那就是在「某個身份」之前,角色一定先是個「人」。
有親爱好友冤親債主,有興趣嗜好工作休閒,有優點有缺點,有過去有未來。
獨特情節源於角色自身的獨特細節
這些事,不見得要全寫進戲裡,但你至少要想過、認識過,而不是把一切都當成理所當然。
我們不會喜歡或討厭一個「壞警察」,我們只會喜歡或討厭一個「人」。
角色沒有細節,你寫的故事當然只有套路。
因為獨特的情節,來自於角色獨特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