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動作戲到底該怎麼寫?有必要將所有動作的細節寫出來嗎?還是只把必要的動作寫出來(像是為之後埋伏筆的小動作,可能是主角開槍,卻誤傷了友人之類的會影響劇情的動作)其他就用簡單幾句話帶過即可?
動作戲越來越常出現在各類作品中,不僅是恐怖、懸疑、冒險內會用到,現在連愛情故事中有時也不免有些動作場景(例如舞蹈、追逐),但要將這些場面落實到劇本上,應該要怎麼做呢?
動作戲的寫作,我們要有幾個基本認識:
第一,劇本不是由對白組成的
對白只是其中一種行為,我們生活中有一百種行為,劇本中就可以有一百種行為。
寫得很好的劇本,畫面感會很強烈,讀起來不見得輸給小說。
第二,對動作的描寫,不是越細節就明確
很多人為了「重視腦中的畫面」,會把動作寫得非常細,但其實反而妨礙了閱讀。
「他將右手由下向上繞了一個圓弧,五指張開用力伸直,揮向他左臉頰」和「他用力打了他一巴掌」,哪一個比較清楚?
雖然前者提供了整個流程,但其實讀起來還不如後者明確。
第三,以頁數換算時間
劇本不是愛怎麼寫就怎麼寫,你隨心所欲寫出來的東西,沒有資格要求別人用嚴謹的態度來看待。無論你採用的換算方式是一頁一分鐘、一分半或兩分鐘,那你在寫作劇本時,就應該將這個標準去調整你的寫法。
如果今天你的飛車追逐需要三分鐘,換算法是一頁一分鐘,那你就要寫三頁。
你會接著延伸一個問題:我要怎麼寫到三頁?
我們當然可以利用一些文字或排版技巧,例如換行、空格⋯⋯但這只是取巧的方式,不是正解。
要正確認識一件事情:三分鐘的戲是非常長的。你可以試著去找一些冒險動作片,計算一下裡面的動作場面和花費的時間,你會發現三分鐘中發生了非常多事。
所以要寫滿三分鐘的正解是:放入夠多的情節與對白。
我們以《玩命關頭》的原文劇本為例,有看過的人會發現這不是最終版,實際拍攝的第一場其實內容是不一樣的,但我們可以從中看出人家是怎麼經營動作戲的。我們以第一頁為例:
第一場次
是一個外景,描述環境,這不是一般洛杉磯常見的高速公路,而是深夜只有大卡車高速公路。主視角大卡車出現,卡車司機的描述。
第二場次
進入貨車之中,音樂、疲累的司機、時間、他伸手拿他的咖啡,這是一個貨車司機的日常。
突然車後傳來一陣喇叭聲,嚇得他把咖啡打翻了,他斜睨了一眼後視鏡。刺眼的車燈,他試著想看清,但只聽見憤怒的引擎聲咆哮,他探頭看出車外。
一台黑色本田飛快的超車,揚長而去。
還沒理解發生了什麼事,後視鏡中又出現更多刺眼的車燈。三台同樣的黑色本田竄出,像在戲弄貨車似的在前方逼車,貨車司機差點沒被他們這危險的動作氣死,咒罵了一聲:「死屁孩。」
第三個場次
貨車開上高架橋,四台車突然變換陣型,將貨車包圍。
看到了嗎?這一整個動作戲是有層次的,從一開始寧靜的夜晚,到神秘的本田現身,從一群看似單純瘋狂的飆仔,到漸漸意識到他們似乎是訓練有術的集團⋯⋯這一頁的一分鐘,充滿了豐富的視覺化細節,每一個都很簡單,但在氣氛和情節推動上都存在著功能。
很多人會想試圖使用短句來創造快節奏,這是一個技巧,但只是在閱讀上有加分,真正的快節奏是建立在大量的「行動+反應」上,要先把行動與反應建立起來,短句的運用才會有效。
所以三分鐘不是隨便想像和要求的,而是被許許多多的畫面一秒一秒建立起來的,這些畫面在劇本中有描述、有動作、有狀況、有反應、有對白,而不僅僅只是貨車出現,四台車搶了貨車這麼簡單。
你希望有夠長的動作戲,就要提供夠長、夠豐富的內容才行,而不是腦中只有「飛車追逐」四個字,剩下的就交由劇組去自由發揮。
編劇的工作是提供藍圖
「設定了也會被更動」並不構成不去做設定的理由,編劇的工作是提供藍圖,劇組在執行過程中會視需求和限制做調整,但這些調整都是建立在編劇提供的想像上,我們如果期待別人來進行這些我們應該做的工作,別人就會否定我們存在的價值。
你可能會覺得這些東西和之前講過的「只寫有功能的內容」和「尊重彼此的專業」有些矛盾,但其實這是天平的兩端。你應該有想法,但不要有控制狂;你應該要留有表現空間,但不要都交給別人做。
說了這許多,有沒有發現為什麼編劇書上都沒有特別教什麼「非寫實場景」或「動作場景」怎麼寫?因為其實書寫的原則和一般的場景是相同的,他們的概念很單純,格式是這樣,一頁一分鐘,剩下的就交給編劇去發揮,不管你是寫夢幻的、動作的、恐怖的、愛情的,總之不要無法執行或無法閱讀就好。
劇本不是什麼毒蛇猛獸,它有一些特別的格式,但其實也沒有太多。如果大家在寫小說時沒有這些問題,其實寫劇本時也不用憂心這麼多。(還是大家其實寫小說也有這些擔憂?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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