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好有個作家朋友來問我,有個學生劇團想拿他的小說去改成舞台劇演出,售票演出要付授權費,這筆授權費他應該開多少?
朋友想問的,其實是個「行情」,但很遺憾,這個問題恐怕沒有答案,一來劇團找小說來改編這種事,在台灣本就少見,二來就算業界真有這個「行情」,一個學生劇團應該也沒這個預算,所以就算符合行情也沒有意義。
我覺得,要回答這個問題,應該要更回歸「交易的本質」來看。
什麼叫交易的本質?就是「各取所需」。
以戲劇製作方來看,他們從編劇身上要的是什麼?一個好故事,或一個好編劇的名氣,而這兩件事,要的其實就是戲完成之後,可以有贊助、有廣告、有票房、有收視率。
以編劇方來看,他們希望從製作方要的是什麼?一個曝光的機會、一件理想作品的完成,以及覺得值得的錢。
所以回到我作家朋友的問題,他想要這個曝光的機會嗎?如果曝光機會對他來說是重要的,他覺得自己的作品有機會被看中又被演出是與有榮焉的,那其實錢開多少,不是問題,免費都可以。
但如果對他而言曝不曝光無關緊要,金錢的代價才是主要目標,那他該如何計算一個「公道的價錢」呢?
提出編劇價碼的三個方向
有三個方向可供思考:薪資法、成本法與報酬法。
一、薪資法
薪資法是指我們以薪資計算,如果創作一部劇本的工作期是三個月,我覺得自己一個月生活開支需要5萬塊,那劇本開價就是15萬。但這裡有個小陷阱,就是通常三個月交出初稿後,一直到拍攝完成,可能中間會有長達一至兩年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你可能會隨時接到修改劇本的要求,那這時你的薪資可能就會縮水得很厲害,而且有時甚至會呈現一個沒完沒了的狀態,這是必須考量的。在我作家朋友的例子中因為他作品已經完成,所以評估不適用薪資法,但可以比照像接case那樣的單價,拿去演一次一萬,而這單價定多少,可能會從下面兩個方式中取得一個數字。
二、成本法
第二個方式是成本法,製作一部戲都會有預算,依照編劇在一部戲中所佔的重要性有多高,就應該有預算多高比例的報酬。你覺得一部劇本的重要性,佔一部戲成功的多大比例?這個恐怕就可以吵個沒完了。因為現在大部分開給編劇的酬勞大概只有總預算的2%(有時更低),小農覺得這基本上就是所有編劇最不能服氣的地方,但誰叫編劇的工作是關起門來努力,不像拍片現場那樣看上去就好辛苦好辛苦呢?而且確實有許多編劇拿出來的東西,不值這個錢,更妙的是,製作卻覺得本再爛還是應該要給他拍下去。小農有時都搞不清楚到底哪邊比較傻。
三、報酬法
第三個方式是報酬法,就是依照可能的利潤去思考分紅,這個部分有點像版稅。以舞台劇來看,演出的場地、場次可以大略估算出觀眾的數量,再乘以票數抓八成算是挺好的票房了,在這個獲利的估算下,你覺得應該要分幾%(通常如果只是授權,%數會較低,寫本%數應該高一點才合理)?你就會總結出一個價錢,例如80個座位演4場,一張票500塊,算出來八成的票房大概是128000,拿5%就是6400。這個總結的價錢可以做為你開價的依據。電影在台灣不常見編劇分紅,而分紅通常都是以「票房淨利」計算,也就是會扣除通路、製作成本後的淨利,這部分和海外授權和DVD製作等非票房收入是分開的。
零零總總說了這麼多,還是回歸到這終究是門生意,各取所需。
成為那個「值得合作的對象」
所以你的價碼其實會隨著「誰比較需要誰」而有所變動,新手編劇因為沒有作品和知名度,所以忍辱負重,邊領低稿酬邊練功是應該的,但我個人認為基於基本勞工權益,這個低稿酬依薪資法評估,不該低於工作的行情。臨演都可以一天領800,編劇再差難道不如臨演?
而當你累積了一些名聲和作品,被認定為「值得合作的對象」後,自然可以擁有較大的議價權,此時就看誰比較需要誰,因為買賣沒有誰吃虧,只有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許多新人編劇在一開始就吵著維權,但關鍵是,誰知道錢花在你身上是買到寶還是買到草?你當然覺得自己是寶啊,這世上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太多了。
但為什麼製作人應該在編劇酬勞方面多給一些優惠呢?很簡單,因為現在鬧編劇荒,有能力的編劇真的太少了。追根究底,原因來自於編劇是一項極需智能的專業,同時需要具備結構統整能力、語文能力、想像力和審美能力。試問,我有這些能力,我為什麼不去寫APP、當工程師或是進軍廣告業?風險低又更好賺。所以如果不讓編劇環境存在一個「好行情」,不好意思,沒有太多人願意在這項專業上努力的。全世界都缺講故事人才,但在台灣會花五萬去報名巨匠電腦學軟體操作的大有人在,會花同樣價錢學習編劇基本功的,屈指可數。